根据《贵州省发展改革委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黔发改价监【2014】1950号)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我院对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。
我院2013年秋季以来,中、高职以及成人教育所收学费、住宿费等均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,教材费定额预收,期末结算多退少补,学费、住宿费、成人教育等收费均已按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财政专户,无乱收费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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